【規格】以棉簽棒的長度表示,長度(8~30)cm,具體規格見單包裝。
【生產備案憑證編號】豫長食藥監械生產備20220028
【產品備案憑證編號】豫長械備20220248
【產品技術要求編號】豫長械備20220248
【產品組成】本產品由竹棒與醫用脫脂棉加工制成。
【適用范圍】用于對皮膚、創面進行清潔處理。
【產品性能】
1 外觀
棉簽的棒表面應光滑,粗細要均勻,不應有毛刺;棉頭要蓬松,成型大小要均勻。
2 牢固度
棉簽的棉頭與棒的捻合部分要牢固,不得自然脫落。施加2.5N的軸向靜拉力持續10S棉頭與棒不得分離。
3 棉頭所用的醫用脫脂棉應為具有醫療器械資質的合格產品,其性能應符合以下規定:
3.1 性狀
棉頭外觀應為白色或類白色,由平均長度不小于10mm的纖維組成,無葉片、果皮、種皮殘留或其他雜質。拉伸時有一定的阻力,輕搖時,不應有任何粉塵脫落。
3.2 鑒別
按3.4.2試驗時,結果應符合鑒別試驗A、B和C的要求。
3.3 外來纖維
按3.4.3試驗時,應只含典型的棉纖維,允許偶爾有少量孤立的外來纖維存在。
3.4 棉結
按3.4.4試驗時,試樣棉結數量應不多于標準品。
3.5 水中可溶物
按3.4.5試驗時,水中可溶物的總量應不大于0.50%。
3.6 酸堿度
按3.4.6試驗時,不應有溶液顯粉紅色。
3.7 下沉時間
按3.4.7試驗時,下沉時間應不超過10s。
3.8 吸水量
按3.4.8試驗時,每克棉頭的吸水量應不少于23.0g。
3.9 醚中可溶物
按3.4.9試驗時,醚中可溶物的總量應不大于0.50%。
3.10 熒光物
按3.4.10試驗時,棉頭只應顯微棕紫色熒光和少數黃色顆粒,除少數孤立的纖維外,不應顯強藍色熒光。
3.11 干燥失重
按3.4.11試驗時,減失質量應不大于8.0%。
3.12 硫酸鹽灰分
按3.4.12試驗時,硫酸鹽灰分應不大于0.40%。
3.13 表面活性物質
按3.4.13試驗時,供試液表面活性物質泡沫應不覆蓋整個液體表面。
3.14 可浸提的著色物質
按3.4.14試驗時,獲得的浸提液的顏色應不深于附錄A規定的對照液Y5、GY6或按以下方法制備的對照溶液:向3.0mL初級藍色溶液中加入7.0mL的鹽酸溶液(質量濃度為10g/L),并用鹽酸溶液(質量濃度為10g/L)將0.5mL的上述溶液稀釋至10.0mL。
【使用方法】打開包裝,取出產品,按臨床操作規程使用。
【儲存條件】本品應儲存在相對濕度不超過80%,無腐蝕性氣體、陰涼、干燥、通氣性能良好的庫房內。
【禁忌癥】無
【生產批號】見單包裝或合格證。
【生產日期】見單包裝或合格證。
【失效日期】見單包裝或合格證。
【注意事項、警示、提示】
1.用前請檢查包裝完整性,包裝破損禁止使用;
2.產品一次性使用,用后按照醫療垃圾處理;
3.本品有效期三年,超過有效期禁止使用;
【醫療器械標簽所用的圖形、符號、縮寫內容的解釋】
【備案人名稱、生產企業名稱、售后服務單位】河南四沐醫療科技有限公司
【備案人住所、生產企業住所、生產地址】河南省新鄉市長垣市滿村鎮醫療器械產業園西100米路北
【備案人、生產企業聯系方式】0373-8667788
【郵編】453400
【電子信箱】920145693@qq.com
【說明書編制日期】 2022年 4月7日